首页 > 业务之窗 > 社会组织

市社会组织党委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 16:5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各区(新区)社会组织党委(筹备组),市、区级行业协会商会(含异地商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市社会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经研究,定于本周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4:30

  二、会议地点:市民中心B区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一)上级领导;市社会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各区(新区)社会组织党委(筹备组)负责人。

  (二)市社会组织党委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委、市质量创新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市青年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市湖南商会党委;市妇女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筹备组、市企业联合会党委筹备组、市商业联合会党委筹备组、市工业联合党委筹备组、市山东商会党委筹备组、市重庆商会党委筹备组、市小额贷款行业党委筹备组。

  (三)未建立党组织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含异地商会)和区级行业协会。

  (四)未建立党组织的市(区)级5A级(除行业协会商会外)社会组织。

  (五)需要参会的其他社会组织。

  四、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交流发言: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委、市洁净行业协会、市造价工程师协会党委、市福建商会党委、市黄冈商会党委筹备组、市平江商会党总支。

  (三)凌冲同志作工作部署。

  (四)上级领导讲话。

  请上述单位按要求安排负责人参加会议。参会回执请于7月20日前发至市社会组织党委邮箱sshzzdw@opic.sz.gov.cn。联系人:石天柱、姚淑芸、唐雪燕、冯宇玲、林美君、刘嘉雯,电话:82217851、25831750、25830093、82304043。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

参会回执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