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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烹饪协会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3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烹饪协会(统一代码:514403000878444837)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章程开展活动;2、未有专职秘书长;3未按规定发展会员,会员单位中存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4、未按照规定办理地址变更登记;5、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三条、《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四)项和《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18年4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8〕第008号),给予深圳市烹饪协会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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