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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润泽慈善基金会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3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润泽慈善基金会(统一代码:53440300MJL168580B)存在以下问题:1、未依照章程开展活动;2、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等重大事项未经理事会研究决策的情况;3、与理事及理事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和关联交易行为,关联方实际参与理事会决策,未有证据证明该基金会已将有关交易情况向社会公开;4、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18年4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8〕第002号),给予深圳市润泽慈善基金会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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