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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对未按期报送法人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的社会组织进行批评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2 10:4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级社会组织按要求开展法人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期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截至目前,我市仍有1583家市级社会组织未按期报送法人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对上述社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未按期报送法人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的市级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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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未按期报送法人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的市级社会组织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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