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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课题调研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8:1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括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计划四个方面的要求,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课题调研工作,对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

  现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课题调研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中标人应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该课题初步拟从以下方面开展:

  (一)对全市十个区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1.目前各区现出台的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的政策及区民政部门、街道管理部门如何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

  2.现阶段深圳的社区社会组织在解决社区需求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尚有哪些需求能通过社区社会组织来参与解决;

  3.社区社会组织在成立、备案及运作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

  4.发展良好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相关经验;

  5.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不高的原因。

  (二)其他地区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相关经验

  1.出台的政策及措施;

  2.政策及措施制定的背景及落实步骤;

  3.政策及措施落实的效果及目前仍存在的问题;

  4.其他地区社区与深圳的社区的区别,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有哪些影响,哪些措施对深圳具有借鉴意义。

  (三)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相关措施

  1.了解社区的需求,如何通过社区的需求去激发社区居民成立及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的动力及持续发展的活力;

  2.社区社会组织在成立登记、备案、后续内部治理及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需求,如何解决;

  3.街道在对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过程中有何需求,可实施哪些措施;

  4.市级、区级层面可如何结合本地的实际及其他地区关于社区治理的实践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发展,包括资金、人才、规范管理等政策。

  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及相关简要而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初稿。

  三、项目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21年7月至11月;调研报告及政策文件初稿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编写完成;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项目完成后需提供以下文件作为验收资料:调研报告及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在项目结束后一并移交给甲方。

  (五)投标人中标后,项目承接牵头负责人不得变动,项目负责人需每月向我局汇报工作情况,商议有关事项安排。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代理机构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下午18:00,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1室。联系人:谢智文,联系电话:25833622。

  七、投标文件组成及递交时间

  (一)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报价单含经费明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5.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6.其他资料(见评分指标)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按规定装订、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现场递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会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评分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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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附件2: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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