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之窗 > 社会组织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1 20:3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鹏文会”和“鹏城汉民族文化交流会”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于9月7日依法对“深圳鹏文会”和“鹏城汉民族文化交流会”予以取缔。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