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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18 16:4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民规〔2019〕2号),新的高龄津贴标准已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执行。提标后,我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变化如下:

  70至79周岁从每人每月100元上调至200元;

  80至89周岁从每人每月200元上调至300元;

  90至99周岁从每人每月300元上调至500元;

  100周岁以上从每人每月500元上调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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