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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听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1 18:38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为增强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要求,深圳市民政局于2018年6月7日在中民时代广场A座17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听证报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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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听证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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