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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29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印发《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的通知》的背景

  (一)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我市有关法规和文件

  2016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以下简称《意见》);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2018年1月,我市颁布实施《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对做好新形势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做出了系统安排。2018年8月,广东省民政厅颁布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特困人员护理照料工作。上述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法规、文件,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我局特制定和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

  (二)完善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对特困人员的认定方式、供养标准、资格条件、审批程序、优化服务供给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特困人员的认定及救助工作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时代,保障了特困人员得到应有的救助。

  在推动出台我市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之时,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确定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我市正好以此为契机,制定我市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完善我市特困人员护理标准确定机制,以解决当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的最突出、最困难、最迫切的问题,更好地推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保障和维护好特困人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

  二、关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便民问答

  (一)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困人员护理服务?

  答:经过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确定了护理类别的特困人员。

  (二)问:特困人员护理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全自理特困人员的日常看护。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

  (三)问:特困人员护理服务是免费的吗?

  答:免费对象为:在公办公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

  (四)问:特困人员护理服务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补贴吗?

  答: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在其他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护理服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机构或亲友支付护理费用。护理标准:全自理特困人员每人每月620元;半自理(半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100元;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650元。

  (五)问:特困人员是否能同时享受其他护理补贴?

  答:特困人员如已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护理补贴的,按照就高的原则享受,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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