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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婴童用品商会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8:1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婴童用品商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300682010416M)存在以下问题:

  在2017年未按《关于填报2016年度深圳市市级行业协会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在2018年未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7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在2019年未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8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在2020年未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连续超过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以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建议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建议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及《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业协会)第(6)项, 2021年11月16日,深圳市民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市婴童用品商会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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