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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8部门联合发布24条特殊教育行动计划 部分地区的残疾学生 或可享15年免费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8 15:21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05日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11月4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方案的具体内容。

  方案提出,办好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并从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等6个方面明确了24条具体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残疾少儿义务教育入学率至明年超95%

  方案提出,要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覆盖、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方案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等。要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要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高校要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对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收。

  有条件地区可专设特殊幼儿园

  方案明确,每个地级以上市应建有相当规模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县(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区应建有1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东莞市、中山市应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分布特点,建有2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支持地级以上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有条件且残疾儿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地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普通高中或中职教育部;加快推进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异地重建等。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等。

  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特别要求,在全省实施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此外,鼓励各地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适当提高学前残疾儿童生均拨款补助标准等。

  特教专业列入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方案还提出,支持有关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包括硕士、博士的招生培养规模。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将特殊教育专业列入省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养一批特殊教育教师。到2022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

  方案要求,推进特殊教育课程以及教育教学与评价改革。学前教育机构要实施丰富的生活化、活动化课程,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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