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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专项审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8:1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为公平、公开、公正,我局现就2022年行政执法专项审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行政执法专项审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19.8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审计行政执法对象(包含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等)约60家;

  (二)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如现场财务资料不能及时审查完结,会计师事务所应自行与被检查单位协调,完成资料的收集与审计工作;

  (三)根据民政局要求追溯审计年限,组织专业人员对抽查对象的财务进行检查,针对具体存在问题调查取证,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及时向民政局反馈被检查对象的财务情况;

  (四)按民政局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应客观、公正、全面,反映被检查对象的财务运作情况,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

  (五)承接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参与民政局举办的案情分析研讨会,并组织对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

  (六)依据国家有关社会组织、公司审计要求和采购方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所投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至12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5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25832681。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审小组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评分细则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细则表.doc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