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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信息系统平台与数据统计监测管理协助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9:4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为公平、公开、公正,深圳市民政局现就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信息系统平台与数据统计监测管理协助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信息系统平台与数据统计监测管理协助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022年1月至12月。中标人应与深圳市民政局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三)项目预算:14.8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机构利润等,由机构根据招标公告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二、项目内容

  (一)负责系统的资金发放监测、对比工作。

  (二)负责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联动、对比、核查等工作,完善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三)负责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核查、分析等工作。

  (四)督促并指导各区各街道经办人员做好入户核查等工作。

  (五)协助处理低收入人口监测系统工作出现的信访和舆情事务。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楼1616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25832778。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及综合实力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投标报价分20分,技术分45分,综合实力分30分,诚信情况分5分。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标方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
附件2:评标方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