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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专业机构承接推进改革我市社会救助制度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1 16:3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括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结合现阶段社会现状和我市实际,不断健全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出适合我市的社会救助政策,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底线保障工作,我局拟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专业机构承接此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深入研究我市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

  2.全面调研、深入研究国家、广东省有关社会救助的最新政策文件,结合调查研究的情况,对社会救助政策提出修改建议。

  3.组织专家、救助对象、基层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关心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士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完善社会救助改革文件。

  4.提供与社会救助改革研究相关的咨询服务及必要协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具有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项目经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20年9月-12月;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专项验收报告等技术文档及报表。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实施方案(原件);

  5、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伍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志浩,联系电话:0755-25832778。

  七、评标方法

  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