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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错敏词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16:5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错敏词检测项目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预算金额:19.5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需求

  (一)监测检查服务范围及频率要求

  1. 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包括:网站(深圳民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深圳民政)、新浪微博(深圳市民政局)。此类平台要求按月度监测。

  2. 市民政局系统部门自建(管理)网站(5个以内),政务新媒体账号(10个以内),以报送的实际数量为准。此类平台要求按季度监测。

  3. 市民政局管理、联系的社会组织建立的网站(10个以内),政务新媒体账号(25个以内),以报送的实际数量为准。此类平台要求按季度监测。

  (二)监测检查服务内容要求

  1. 网站错敏词监测

  对网站的全站信息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须经过人工审核后形成检测报告,同时安排专人协助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信息中的内容安全问题进行定位及修改。

  检测内容包括:普通错别字;严重表述错误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使用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词语;发布或者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链接。

  2. 网站无效链接检测

  对网站进行全站无效链接检测,检测结果须经过人工审核后形成检测报告,并安排专人协助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监测到的错误进行定位和修改。

  检测内容包括:网站无效外站链接、网站无效图片、无效的文字链接、无效的附件文件等。

  3. 网站暗伪链接监测

  对网站进行全站暗伪链检测,检测结果须经过人工审核后形成检测报告,如发现疑似商业链接应立即形成报告,并安排专人协助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定位及修改。

  4. 政务新媒体错敏词监测

  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对新媒体账号进行错敏词检测,按照指定日期将监测报告发送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邮箱,具体检测内容包括:普通错别字;严重表述错误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使用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词语。

  (三)监测检查服务成果要求

  定期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根据《检查指标》进行检测、评分,对扣分情况附详细报告及相关说明,并对协助相关问题定位及敦促整改。

  定期按照约定时间,提交《政府网站信息安全检测报告》、《政府网站无效链接检测报告》、《政府网站暗伪链检测报告》、《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检测报告》。

  (四)人员要求

  确保安排1名专业人员,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负责协助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监测到的错误进行定位和修改。

  三、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8月15日18:00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20室。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25831553。

  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投标人交寄时间为准,邮寄费用不能到付(到付拒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并加盖齐缝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盖章版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排名靠前的拟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附件2:评分细则.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