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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采购测绘技术指导各街道和社区绘制全市社区界线矢量图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1:3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为公平、公开、公正,我局现就采购测绘技术指导各街道和社区绘制全市社区界线矢量图技术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测绘技术指导各街道和社区绘制全市社区界线矢量图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8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1. 项目需求:根据中央、民政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社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尽快完善深圳市社区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社区界线矢量图,实现社区级界线数据的全面归集和“一数一源”,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社区边界信息,通过采购测绘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全市各街道和社区完成全市社区界线矢量图绘制工作,最终形成一套深圳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界线矢量图以及展示社区界线的纸质版图册等成果资料。

  2. 项目内容:截止到2022年5月,全市共有74个街道和676个社区。首先,基于各区民政部门统筹组织辖区内街道和社区收集整理的社区界线相关资料,利用测绘软件进行社区界线的标绘并编辑相应的工作底图,将工作底图初稿印制成大尺寸纸质文件下发到各街道和社区。其次,根据编写的相关技术操作规范文件,培训指导各街道和社区在工作底图上核对、修改社区界线位置走向及盖章确认;根据各街道和社区的反馈情况,再对社区界线矢量图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最后,经格式检查、接边处理、坐标转换及质量验收等,形成一套全市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界线矢量图并编制展示社区界线的纸质版图册等成果资料。

  3. 其他要求(知识产权归属、项目验收、数据保密、付款方式、技术规范等)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人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证明文件:须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8日至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楼1418。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工,电话0755-82485951。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参与项目技术人员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项目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加盖公章);

  (十一)相同或类似项目案例及其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十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十三)项目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刻录光盘或U盘),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

  八、有关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附件2:评标方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