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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8 11:3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共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s://mzj.sz.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邮编:518029,电话:0755-25832106)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2年,在民政部、省民政厅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深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始终坚持把加强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我市民政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致力于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地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延伸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等举措,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了信息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354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33条,通知公告信息137条,政策法规信息10条,人事信息29条,资金信息4条,计划总结信息8条,民政统计信息13条,媒体关注信息2327条,近期要闻147条,各地民政434条。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我局机关共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含媒体通气会)包括 “中国深圳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新闻发布会”(3次)、“公益项目电视大赛”和“走基层,看社工援疆”;邀请媒体参与的会议及活动有70余次,包括“民政部年中分析会”、“社工宣传周”和“中国深圳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等重点大型宣传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通讯(信息)稿近200余篇。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失实、延误或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

  3.提供官方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性、时效性和广泛性,我局于2011年5月18日在新浪网开通了新浪官方微博,在6月30日开通了腾讯官方微博。微博发布工作获得广大市民的肯定。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通过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4280条,听众166280位;通过腾讯微博共发布信息3315条,听众549899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深圳市民政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2件同意公开,有3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予公开,1件不属于我单位业务范围。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2年,深圳市民政局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无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深圳市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作了明确,促进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自2009年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来,行政审批纳入公开、透明、便民、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二)不断创新的工作方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为了更方便公众了解民政工作,我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形式及时、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在信息公开形式上,我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努力扩大宣传渠道,拓宽信息平台,以新闻发布会、论坛、微博发帖等形式,丰富了公开渠道,与公众互动交流,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进一步充实门户网站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从公众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梳理我局网站栏目,将市民关心的、常见的问题整理形成“民政服务指南”,使市民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完善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制度和网站内容保障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办法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设,明确处室和个人责任分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和考核,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深圳市民政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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