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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10:5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深圳市民政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八个方面。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深圳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核查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各项要素;优化升级主题服务;丰富民生实事专题,新建了“深圳双拥”等6个专栏;整合升级了局长信箱、民意征集等互动功能模块;建立健全“移动门户”、整合升级“政务微信”。2015年10月14日,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网站管理配套制度。2015年10月16日、23日,先后发布《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我局电子政务系统支持应用数字证书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业务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广网上办事大厅数字证书一证通用的通告》,网上办事服务更加简单便民。

  二、《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使用深圳民政电子政务平台-社会救助业务系统。各区(新区)已使用社会救助业务系统,及时进行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勘误、更新、补充等工作,实现低保对象管理的信息化。

  二是开启网上申报通道,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一系列后台数据录入及材料配置,公开网上接收、审批、公示等流程,鼓励各方社会力量进行日常监督。

  三是借助互联网开展工作,利民便民。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市、区民政部门都开通相关主页,及时发布并更新有关困难群体帮扶的制度文件、申请流程、管理办法、工作总结等,并在主页发布年度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目录。

  四是根据要求对救助对象享受的救助金额及人员实施有限度的长期公示。

  (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通过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社会组织名称、登记证号、登记日期、业务主管单位、注册资金、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一是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行政司法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的意见》,与市社工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部门联合执法、行政监管信息共享、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在各部门间打造对社会组织人员、活动、资金等的完整监管链条。

  二是强化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的年检机制。坚持细化标准,严格把关,指导和监督有关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引导社会组织进行规范。首先,完善社会组织年检系统,做好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接收年检材料1371家。年检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及深圳特区报公布。其次,创新管理,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年检,实施行业协会年度报告制度,2014年度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为354家,其中343家提交了年度报告,占应提交总数的96.89%;有11家未提交,占应提交总数的3.11%。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市级行业协会已被列入我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并向全社会公布。

  三是通过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社会组织名称、登记证号、登记日期、业务主管单位、注册资金、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联系电话、社会组织处罚信息等基本信息。及时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信息,在“民政在线”及相关媒体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1份涉密未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与依法有序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信息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程序,严把信息质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网站公开概况。2015年,在门户网站深圳民政在线(网址:https://mzj.sz.gov.cn)主动公开4695条信息,其中发布政策法规38条(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分别为12、11、14条),政策解读1条,通知公告 306条,其他各类业务信息及办文结果4350条。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1523条,其中机构职能9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38条、规划计划4条、统计数据12条、资金信息6条、工作动态等其他信息1454条。

  二是业务公开情况。除了按时公开常规类信息,根据业务情况,对长期发展规划、重要工作计划在门户网站及报刊上公示,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针对重点热点工作,举办在线访谈4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开展民意征集16期和网上调查2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11期。

  (二)公开形式

  一是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应急管理、业务工作、统计数据、招标采购等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深圳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或直接填报依申请公开表格查阅公开信息。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在“政府在线”网站设立信息公开目录,组织专人上传信息,确保与门户网站同步更新;在广东省民政厅网站和民政部网站上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和相关资金信息;另外,做好对公务员之窗网站深圳市民政局子站的信息更新工作。

  二是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老年人福利、社会团体服务、救助资助服务、慈善捐助服务等各项重点便民服务信息。重点建设了“大爱深圳”、“市民政局行政职权事项”、“深圳双拥”、“烈士公祭”、“数据开放”工作专栏,开设了“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等子栏目,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等信息更新工作。

  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12349热线等传统渠道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外,借助3G等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开设微博信息服务。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038条,腾讯微博发布信息2064条,网友互动41897次。目前我局新浪微博粉丝数398347人,腾讯微博粉丝数566984人。主动丰富“互动交流”的形式,开通民政QQ、民政微博、民政微信、开发民政移动门户。

  五、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法人及市民依申请公开信息2项,其中有1项不属于我局业务范畴,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已向法人及市民公开相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优抚处发生行政诉讼情况1 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5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加强网站改版升级,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面临涉访事件向信息公开申请转移,信息公开统筹协调难度加大等。2016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增强公开实效;加强重点业务公开工作,建设重点业务服务平台。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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