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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0 14:5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6年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深民办【2016】45号),包括:《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违反民政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等5个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调整充实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在我局官网“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开发布。按照《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制定《2016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处室。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局系统干部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 2016先后举办两期信息工作培训,包括信息保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规范化报送等内容。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和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科学应对舆情。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等工作机制及流程,成立了舆情应对小组。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办理依申请公开系统来件8件。

  二、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信息公开。

  一是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二是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2016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发布内容。三是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对照2016年初公开的深圳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将由我局牵头落实事项的年度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公开社会保障方面信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救灾抢险、社会捐助和优抚安置等内容是我局信息发布的主体,每月均有内容发布,有关这些工作的保障措施也都及时公开发布。

  (二)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我局牵头并会同各区,完成“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救灾救助政策公示情况。通过“深圳市民政在线”网站(https://mzj.sz.gov.cn)对外公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圳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机制》、《2016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内容和标准》等有关救灾救助政策。二是灾害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公示情况。通过“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对外公示《2016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内容和标准》、《2016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工作流程》,明确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流程标准。三是灾害救助资金、款物调拨情况。2016年,我市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般自然灾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安排救助经费。物资调拨情况已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上公示。四是救灾信息公示情况。1.按照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有关要求,我局已与市气象局建立预警信息联动机制,当我市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对外发布气象预警及避难场所开放等信息,同时,全市室内避难场所信息已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上公布,市民同时可通过12349查询。2.具体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情信息及救助信息情况,我局通过深圳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实时向社会公布。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办、承办、分办建议提案共44件,28件可公开,16件不公开。28件可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内容摘要在“深圳民政在线”通知公告栏目里予以公开,标题为“深圳市民政局2016年建议提案答复内容摘要”。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与依法有序相结合,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在门户网站深圳民政在线(网址:https://mzj.sz.gov.cn)主动公开5034条信息,其中发布政策法规409条(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分别为380、9、20条),政策解读1条,通知公告 452条,其他各类业务信息及办文结果4172条。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本机关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s://mzj.sz.gov.cn/gkmlpt/index)主动更新公开1163条,其中机构职能19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38条、规划计划2条、统计数据12条、资金信息6条、工作动态等其他信息1124条。二是业务公开情况。除了按时公开常规类信息,根据业务情况,对长期发展规划、重要工作计划在门户网站及报刊上公示,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针对重点热点工作,举办在线访谈4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开展民意征集11期和网上调查1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11期。

  (二)公开形式。

  一是民政官网公开情况。2016年下半,我局官网实施优化升级改版工作。网站展示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业务之窗”四大主题功能板块,结构清晰合理,方便用户查找所需信息,提高了网站的易用性。针对民关注度高的服务事项,专门建设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为老服务”重点服务专栏,以方便市民办事;特别重视与市民的沟通反馈工作,积极面对民生实事和社会热点问题,改进“回应关切”、“在线访谈”、“投诉咨询”等互动类服务专题,使网站成为民政人紧密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出台了《深圳市民政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从机制上保障官网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二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新渠道。

  1.我局官网发布“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办理”,同时添加了“网上办事窗口”链接及“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二维码链接,开通“深圳市民政局移动门户”网站及深圳民政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提供办事指南、婚姻登记预约、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收养服务、状态查询等在线服务。市民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办理婚姻预约等业务,随时随地查询业务办理的状态。截至2016年12月,“深圳市民政局”腾讯官方微博拥有约56.2万“粉丝”,新浪官方微博拥有超过39.5万“粉丝”。2016年1月-12月,“深圳市民政局”官方微博(新浪/腾讯)发布信息数量1550条。2016年11月,改版升级后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民政”正式上线。

  2.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业务部开展政策解读。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座谈会,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内务室和市有关领导出席座谈会,从《慈善法》的立法情况、重点内容,以及对慈善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解读。

  3.通过网络问政,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和公开。我局领导参加“民心桥”在线直播访谈节目和民政局官方网站在线访谈共4期,解答民政工作方面的咨询,听取对民政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在局档案室和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指示牌和使用须知,确定专人提供查阅服务,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五、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等申请渠道,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向申请人免费提供所需信息。2016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网上申请,已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已向法人及市民答复。其中:同意公开有3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5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争议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面临涉访涉诉事件向信息公开申请转移、专门力量不足等。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点业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重点业务服务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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