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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和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有关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4:4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各有关单位、广大爱心人士和机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加快深圳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办〔2008〕60号)以及《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健全完善慈善表彰机制的精神,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拟于即日起开展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和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采取统一申报渠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

  (一)评选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慈善公益领域,特别是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机构、家庭、个人、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含在深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二)奖项设置

  本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设立6个奖项,即鹏城慈善楷模、鹏城慈善推动者、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鹏城慈善典范机构、鹏城慈善捐赠企业、鹏城慈善捐赠个人,具体标准如下:

  (一)鹏城慈善楷模

  在我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家庭和志愿服务团队,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名额不超过5个。

  (二)鹏城慈善推动者

  在我市专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满5年,且在公益慈善组织任职副秘书长(副总干事)以上,事迹特别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行业工作者,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名额不超过5个。

  (三)鹏城慈善典范项目(慈善信托)

  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或深圳市慈善组织在深圳辖区范围外开展的,在解决社会问题、服务社会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持续性、可复制性,社会影响力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5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项目”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鹏城慈善典范机构

  登记住所在我市辖区范围内,2020年至2021年期间运作管理规范、信息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高,在推动深圳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的4A级及以上慈善组织。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0个。曾获得过“鹏城慈善典范机构”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五)鹏城慈善捐赠企业

  登记住所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2020年至2021年期间捐赠数额较大、事迹典型、贡献突出,参考企业及员工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效果、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0个。

  (六)鹏城慈善捐赠个人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慈善活动的个人,2020年至2021年期间捐赠数额较大、事迹典型、贡献突出,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的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原则上名额不超过30个。

  二、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

  (一)入选对象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将统计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过的捐赠行为(含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推出三个榜单,即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和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

  (二)个人入榜条件

  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常住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在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个人。

  (三)企业入榜条件

  登记住所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在2021年度捐赠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含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四)社会组织入榜条件

  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或住所在深圳的国家级、省级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在2021年度捐赠收入额(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折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五)其他入榜条件

  上述捐赠人的捐赠行为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推荐和申报(2022年7月-8月)

  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深圳慈善捐赠榜,深圳人自己的慈善榜单和奖项!组委会办公室诚挚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进行自荐,或推荐本辖区、本系统各类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申报有关活动项目。

  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和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的推荐、申报工作,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官网(www.szscl.org),点击“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栏目,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相应表单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证明材料、捐赠凭证、媒体报道、图片等),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另外,也可致电或电邮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和跟进。

  咨询电话:0755-82345468

  官方邮箱:scf2016@126.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1007室“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评审和表彰(2022年8月-9月)

  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暨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以精神鼓励为主,拟于2022年9月5日前公布获奖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对获奖名单、获奖者事迹和有关榜单进行宣传报道;2022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和深圳慈善月、慈善日期间举行发布仪式,进行通报表彰;有关入选机构、项目、家庭和个人在慈善月期间进行全面深度的宣传展示,展现深圳慈善力量!

深圳市第六届鹏城慈善奖褒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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