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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6:5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2021年,深圳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党组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成员自学、集体研讨、宪法宣誓、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搭建“民•悦读”读书学习、“民•云享”多媒体课堂、“民•视界”沉浸式教育、“民•先锋”典型引路、“民•讲堂”系列讲座等“五民”党史学习教育平台,注重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深圳市党政工作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局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夯实民政法治基础

  坚持依法防控,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了“民政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影响而挨饿受困”两条工作底线;修订出台《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完善我市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出台《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公平、公正、精准实施;出台《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4个配套文件,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购买行为。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不断深化服务创新。共上线“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基金会登记证书换发”、“开具火化证明”等4个“秒批”事项;同时有“我要补、换发市级社会团体证书”“我要补、换发市级民办非企业证书”“我要补、换发基金会证书”“我要开具火化证明”“我要收养小孩(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我要办理遗体外运手续(不涉及港澳台遗体运送)”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申请事项办事材料中,33个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进一步提高了审批和服务效率;高龄老人津贴实现“无感申办”,进一步推动“服务找人”“主动服务。”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94个政务服务事项中,77.66%的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00%的事项实现网上申报、90.43%的事项实现零次跑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已提高至88%;面向全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含港澳台)发放智慧养老颐年卡,整合分散在各个领域的为老服务形式载体,实现养老服务全领域应用,实现“一卡多用、全市通用”。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警察局等部门组成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联合工作组,对全市79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开展抽查检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总额3955万元。同时,根据抽查检查掌握情况,依法依规对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做出处理。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已实现一般领域监管事项全覆盖,并按要求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2021年,对26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市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等开展联合检查。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民政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工作,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要求,按时公布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推进实施“制定《深圳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深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等3个重大行政决策。其中“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指引”属于听证事项,我局已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程序召开了听证会。制修订《深圳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局党组会议规程》《局长办公会议规程》《深圳市民政局机关服务类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规范。所有决策事项均已履行公众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1.加快重点热点领域政策创制。出台《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原来的户籍人群适度扩大到了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人群。制定出台《深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事项范围、机构职责、财政保障、核对规则、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实施精准救助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社工领域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社会工作政策体系。同时,《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已报请市政府审议,将于近期出台。

  2.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本年度我局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已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府公报公布,以及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制度和程序。

  3.加强政策理论课题研究。围绕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弱有众扶”基本民生保障体系研究》等6个重点课题研究;《深圳市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及成因研究》获2021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搭平台聚人心化矛盾——广东省深圳市沙头角社区“五五”工作法》及《谱写民政团结社区和谐篇章——广东省深圳市宝民社区“2345”工作法》入选中央组织部主编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系列教材之《城市基层干部一线工作法》。

  (三)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一是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根据新出台、实施的养老、志愿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通过“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市民政在线”向社会公示。二是进一步理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民政领域的有关执法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深府〔2021〕18号)精神,对涉及我局殡葬、校外托管服务等执法事项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

  2.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一是依法调查处置社会组织违法案件。积极跟进调查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移交等方式发现的线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共跟进案件线索131宗,责令3家社会组织改正违法行为,对22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二是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2021年,共处置非法社会组织50家,其中,取缔41家,劝散2家,移交公安部门7家,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21年,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33件、政协提案29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2021年,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3394条,依申请公开22宗,其中网上申请20宗,其它途径申请2宗,答复总数179宗。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2021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54批64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41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我市民政系统社会稳定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没有发生群体赴省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个访事件,没有发生因民政领域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件。

  2.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2021年,我局无新增行政诉讼案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宗,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1宗,行政复议终止1宗,1宗尚在审理中。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摘录汇编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民政工作重点条款指引》1000余册,为民政干部学习民法典提供了有效指导;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对《条例》内容进行全面深入解读;通过线下开展讲座、专题研讨会、集中观看影视片、组织沙龙、安全生产演练等,线上收看空中讲堂、观看宣传片或法治节目、参加直播培训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民政领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清明节、中国慈展会等重要民政活动和有关节日,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宣传途径和宣传载体,加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营造了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氛围。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滞后于实践的问题仍然存在,距离先行示范仍有一定差距;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上还缺乏灵活性;民政行政执法力量仍有待增强。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作出贡献。

  (二)强化立法研究和政策创制

  推动制定出台一批群众期待、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加快出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力争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示范意义的务实创新举措。

  (三)进一步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效能。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各执法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各级民政部门的“纵向联动”,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制定执法工作指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不断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

  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促进民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强新出台民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施法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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