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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向郭丽英同志及深圳市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16:06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全市各社会组织:

  近日,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向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活动的决定》(深文明委〔2021〕2号),号召全市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感人精神。郭丽英同志是一名乳腺癌晚期康复者,今年66岁,是深圳市凤凰涅槃艺术团(以下简称凤凰涅槃艺术团)的团长、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第七届广东省道德模范。为弘扬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的大爱情怀和感人精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号召,全市社会组织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向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弘扬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的先进事迹和感人精神

  深圳市凤凰涅槃艺术团于2012年9月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多年来,郭丽英同志带领艺术团团员们把自己与命运抗争的经历融入表演中,将他们的真实故事以歌曲、舞蹈等艺术形式演绎,举办各类公益演出活动累计300余场,向病友和社会传递坚强乐观、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奉献社会的正能量。凤凰涅槃艺术团从成立之初的7人发展到如今的140余人,成为团员们相互支持鼓励、展现生命风采和努力奉献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公益平台。

  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是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之一。他们自强自立、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善行义举值得全市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认真学习。我们向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自强不息、不畏艰难、团结互助、勇战病魔的坚强意志;学习他们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积极阳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学习他们默默付出、不图回报、坚持公益、奉献社会的大爱情怀。

  二、广泛组织开展向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的活动

  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学习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的先进事迹,精心组织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材料、观看有关新闻报道和评论文章、召开座谈交流会、主题宣讲活动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广泛动员市民群众见贤思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实践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各社会组织要利用自身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在社会组织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助力深圳“关爱之城”“志愿者之城”建设

  全市各社会组织要以凤凰涅槃艺术团为榜样,将先进典型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行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展示社会组织正能量。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专长与优势,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助力深圳“关爱之城”“志愿者之城”建设。

  附件:1.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向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活动的决定

  2.助人为乐 忘我大爱——郭丽英同志先进事迹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向郭丽英同志及凤凰涅槃艺术团学习活动的决定.docx
附件2:助人为乐 忘我大爱——郭丽英同志先进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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