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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16:07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市、区各社会组织: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项目资助类型分四类:一是发展示范项目(A类),用于资助“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二是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用于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儿童关爱、扶老助残、救助扶贫等社会服务活动。三是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以及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即以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四是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

  申报单位请按照《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申报,A类、C类和D类项目由地方性社会组织向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报送电子申报书,B类由全国性社会组织向民政部门报送电子申报书(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地方项目联系人可登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查询)。

  2020年,我市仅接受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申报,有申报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请对照《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8月1日前以邮件方式将项目电子申报书(jio格式电子版)和项目实施方案发送至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电子邮箱:caiqq@mzj.sz.gov.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绮琪、谭浩轩,联系电话:25832745、25832413。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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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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