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建立“消防及安防类”供应商库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16:1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及地点

  1.项目概况:为保障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本部及大鹏安置点的消防及安防类物资的采购需求,拟建立“消防及安防类”供应商库(选定供应商3家作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年度“消防及安防类”采购供应商)。

  2.项目地点:深圳市北环大道1032号救助管理站

  二、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根据甲方的物资采购量,甲方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当次采购计划总款项

  三、消防及安防类及服务要求

  1.物资需求

  (1)安全消防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附表一”内所列的物品需求

  (2)安防防护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附表二”所列的物资需求

  2.服务要求

  (1)及时响应甲方的报价需求

  (2)按要求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提供突发状况应急处理预案,紧急配送服务方案等

  四、公告时间

  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参加投标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如未含经营范围请另备工商管理部门商事主体登记查询网页关于经营范围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7.项目方案和报价单(加盖公章);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3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投标文件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截止时间下午4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基建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1楼105室。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附表一:安全消防物资列表

  附表二:安防防护类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表一:安全消防物资列表.docx
附表二:安防防护类.docx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