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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工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 深圳出台若干措施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20-11-06 17:1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时间:2020年11月3日    来源:读特

  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建立从业人员招聘录用平台、健全社会工作者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11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社会工作职业定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抓好组织实施等方面完善了顶层设计,健全了政策体系,将实现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目标,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推动拓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服务

  据介绍,深圳是全国较早开展社会工作探索和实践的城市之一,目前我市社会工作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初具规模,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不断拓展和深化,为我国建立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此次《若干措施》明确了社会工作职业定位,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是指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职业活动。此定义强调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与志愿服务相区别,同时重点细分了6类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任务。同时提出在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16个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由民政领域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到有需要的人群。还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

  健全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

  《若干措施》提出建设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其中,健全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到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依托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建立我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备案和招聘录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与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相对应的从业社会工作者职级薪酬体系,并对专业性强职业风险高的社会福利、精神卫生、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残障康复、应急处置等领域的社会工作薪酬指导价适当提高,其中一般领域整体薪酬指导价平均值为8891元,特殊领域为9255元。

  同时,《若干措施》提出完善社会工作督导资助机制,将督导资助标准统一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完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民政部门每年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出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机制,设立从业人员信息库,建立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建立信用档案,依法公开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服务监管体系建立淘汰机制

  《若干措施》改革与创新社会服务供给方式,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建立市、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分层次分领域按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供给机制,同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审机制。

  《若干措施》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取项目购买方式,一般以3年为一个购买周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费标准不低于16.3万元/人/年;社会福利、精神卫生等专业性强、职业风险高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整体打包标准不低于16.9万元/人/年。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标准。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用3-5年时间,淘汰一批内部治理混乱、服务质量水平低、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一批运行规范、专业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业纪律惩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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