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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近期向困难群体发放补贴逾3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3-10 17:0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2020-03-10    读特

  建立战时指挥体系、扩大保障范围、优化申办流程、加强临时救助、多方聚力联动、健全救助网络……疫情期间,深圳民政部门推出“非常举措”组合拳,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1月至今,深圳市向低保对象、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共计3322.55万元;发放5.86万个口罩等防疫物资和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截至3月9日,全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暂未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迅速响应建立防疫指挥体系

  “疫情期间,我们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要比平时更加关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发生后,市民政局迅速成立市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建立上下贯通、扁平高效的战时指挥体系,确保情况全面掌握、问题及时发现、工作快速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市民政局及时扩大保障范围,既关注低保、特困、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在册困难群众,也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形成的特殊群体,如无法自理也无人照顾的临时困境老年人、监护缺失的临时困境儿童、无法复工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等,悉数纳入救助范围,全面覆盖。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70多万元惠及5.2万人

  “同时加大救助力度,突破临时救助的政策上限。”该负责人介绍,临时救助上限从12个月低保标准大幅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放宽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对在深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户籍人员,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或街道(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发挥“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特殊时期特事特办,我市民政部门通过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容缺审批、将低保等救助业务审批权下放街道、低保等定期核查及续保时限自动延长至防疫期结束等有力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便利困难群众快速拿到“救命钱”。

  该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共给予18名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9.27万元;启动1月份971.8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惠及5.2万名低收入群众;157名低保户获直接延期,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19.96万元。”

  救助各类临时困难群众1113人次

  “一老一小”,作为疫情防控最需要关爱保护的群体,其安全保障是民政部门防疫抗疫的重点内容。我市民政部门通过依托社区联防联控机制、公布疫情期间生活无着的困难群众救助指引、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临时救助服务热线等多项举措,及时发现疫情期间陷入临时困境的老年人、儿童并实施救助,具体将综合考虑老年人、儿童的家庭、身体等状况,按隔离观察、临时照护等不同情形,统筹好社区、家庭、养老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工等各方力量,确保老年人、儿童迅速脱离困境,得到妥善照护、暖心服务。

  此外,我市持续加大对流浪人员的救助力度。目前,除了市、区3个救助站外,各区(新区)已开设了35个临时庇护点,形成涵盖市、区、街道三级的应急救助网络,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确保对流浪人员应收尽收、应救尽救、应帮尽帮。截至目前已救助各类临时困难群众11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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