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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社会组织年度评估启动

发布时间:2023-05-26 11:4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时间:2023-5-23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启动2023年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据悉,此次评估对象包括: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登记证书满两年,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以及省民政厅委托我局管理的基金会。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前申请参加2023年度评估。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2022年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工作报送情形的;2022年曾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被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的;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本文由网站编辑摘自相关媒体,未经改动,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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